(转发)松山湖(生态园)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大赛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氛围和平台,加快推动松山湖(生态园)科技创新服务梯队建设,储备园区中长期发展动力、发掘吸引创新创业人才、理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创新创业梦想等,并在 3 年之内培育 30-4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年之内培育 20 家上市企业。
二、大赛工作任务
(一)建立园区创新创业大赛常规机制,打造“松湖杯”
创新创业大赛品牌
通过首届松山湖(生态园)创新创业大赛,建立一年两次大赛赛制,建设创业大赛网站系统,常年受理项目参赛,并以此作为园区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库。同时,统一创业大赛的组织机构和渠道,集中资源打造“松湖杯”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原则上管委会不再举办其他类型的创业大赛,并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对接。
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并实施一年两次大赛赛制,建设创业大赛网站系统,常年受理项目参赛,对入库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松湖杯”创业大赛品牌。
(二)全面梳理园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创客)
服务体系
针对园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等,全面梳理现有支持政策、载体、服务部门及联系人,既为创新创业大赛优质项目入园提供服务,更为项目入园提供常态化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及园区现有支持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等的政策、载体、服务部门及联系人,并进行实时更新完善,对服务诉求及时、有效响应。
(三)建立园区科技金融服务专家库
主要依托园区现有资源,甄选出知名创投人士、科技金融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科技服务代表、资深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园区科技金融服务专家库,既为创新创业大赛出谋划策,评审优质项目,更作为园区智囊团,为园区科技创新工作出谋划策。
主要工作任务:甄选科技金融服务专家库,下设专家库办公室在创新科技局,制定专家日常交流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园区科技载体联动机制
以园区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为契机,建立园区科技载体联动机制,打破发展的“孤岛效应”,既加强单兵作战能力,更强调军团式发展,打造松山湖科技孵化品牌。
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分赛的竞合关系,加强科技载体的相互了解,建立园区科技载体俱乐部(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通过市场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互动活动。
(五)建立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挖掘培育工作机制
通过大赛遴选出的获奖企业(项目),要求其以书面形式承诺尽快申报认定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科技部门据此开展后续跟进服务工作。
三、大赛口号
创新驱动 圆梦松湖
四、大赛组织机构(具体名单以当年大赛指南为准)
(一)大赛组织委员会
由管委会相关领导及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二)主办单位:松山湖(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协办单位:当年园区内参与承办大赛的平台机构等。
(五)合作媒体:科技时报、南方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1 世纪经济报道、亚太日报、东莞日报,南方新闻网、中国科技网、中国科技传媒网、东莞时间网、东莞阳光网等。
(六)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知名创投人士、科技金融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科技服务代表、资深媒体人士等构成,由大赛秘书处统一负责邀请。
(七)大赛秘书处
大赛下设秘书处,承担大赛的品牌策划、宣传推广、组织协调、项目评审和具体事务工作。
五、大赛章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大赛分为企业组、初创团队(创客)组进行比赛,报名参赛的项目须符合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的“4+1”产业门类。其中,企业组参赛条件是:
①全球范围内拥有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②应符合松山湖“4+1”产业政策,拥有合法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上年销售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初创团队(创客)组参赛条件是:
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或个人)。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创业团队(个人),与其他企业并无产权纠纷。
(二)赛事安排及流程
1、赛事安排。大赛分为若干个分赛、一个创客大赛及总决赛。分赛由园区科技载体组织完成,创客大赛由园区创客平台联合组织完成,单场分赛及创客大赛最低需发动 40个项目报名参赛,如未够数 与其他分赛场合并举办或发动项目参加其他分赛场评选。按照不超过 20%的比例评选单场比赛获奖项目,并推荐参加总决赛。总决赛由管委会组织完成。
2、赛事流程。所有报名项目须在大赛官网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参赛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期后,赛事主办方根据参赛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分赛及创客大赛评选出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后,参加总决赛,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三)评审要求
1.各赛场主要依据大赛组委会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选,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晋级的优胜者应代表分赛场的最高参赛水平。
2.各赛场应组建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以创投资深人士为主、也可包括熟悉企业运营的知名创业企业家、行业技术专家等,同时将每场不同的评委名单报大赛组委会进行备案。
3.评分结果须现场公布,评委打分及评价意见应以电子数据或纸质形式妥善保存,并作为企业申请政府有关支持的依据。
(四)评分标准
按照企业组和初创团队创客组分别进行评分。其中: 企业组评分标准主要是:1、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性或先进性;2、目标市场状况(成长性、竞争态势等)、3、上下游整合能力;4、典型客户;5、团队评价(成员搭配、行业经验、执行能力等);6、财务状况及盈利预期(未来三年);7、现场表现(展示方式新颖性、陈述清晰程度、演讲表现力等);8、融资方案(资金需求、使用计划、股权出让比例等),共计8项,每项各10分,总分80分。
初创团队创客组评分标准主要是:1、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性或先进性;2、目标市场状况(成长性、竞争态势等)、3、上下游整合能力;3、团队评价(成员搭配、行业经验、执行能力等);4、现场表现(展示方式新颖性、陈述清晰程度、演讲表现力等);5、成功案例(典型客户开发状况);6、财务预测(未来三年)及融资方案(资金需求、使用计划、股权出让比例等),共计6项,前4项各10分,后两项各5分,总分50分。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奖金池 610 万元)
1、企业组(10 名,总奖金 260 万元)
一等奖 1 名,奖金人民币 55 万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人民币 3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人民币 2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优胜奖 4 名,奖金人民币 15 万元/名(奖杯、证书)
2、初创团队(创客)组(10 名,总奖金 170 万元)
一等奖 1 名,奖金人民币 35 万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人民币 2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人民币 1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优胜奖 4 名,奖金人民币 10 万元/名(奖杯、证书)
3、赛事合作奖(总奖金 180 万元)
针对园区承办创新创业大赛和创客大赛并推荐优质项目的平台和机构,每个平台机构补助 15 万元(初步预计 12个分赛场,共 180 万元)。
4、奖金领取。大赛结束后,如已在园区注册并进驻园
区办公的获奖企业、初创团队(创客)凭相关证明,15 个工
作日内在园区财政部门领取奖金。如尚未在园区注册的,待
完成注册并进驻办公后,即可凭相关证明 15 个工作日内领
取奖金。
六、大赛支持政策
(一)资金及人员后勤保障支持。此次大赛资金需求为奖金及承办费用等两部分,总计人民币 790 万元。其中,奖金 610 万元。承办费用主要是设计制作费、宣传费、技术服务费、会务费、培训及评审费等五项费用,约 180 万元,相关费用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大赛期间需管委会工作人员 3 人主要负责此事。
(二)资本对接。组织园区内外 PE、VC 机构与优秀参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获奖项目)进行对接。
(三)创业空间。对获奖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入驻园区办公载体,园区配合给予办公场地安排,并享受园区政策支持。
(四)创业服务。对进驻园区的企业和团队,给予园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创业培训、管理咨询、导师辅导、专利申请、创新资源共享、专业展会、国际交流及人才招聘等配套服务。
(五)推荐上报。以管委会名义将获奖项目推荐上报参加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
七、赛程安排:(详见附件)
八、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实施一年后将配合财政部门进行绩效评价,视评价结果,对工作方案进行完善。
(二)本工作方案实施期限为三年。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氛围和平台,加快推动松山湖(生态园)科技创新服务梯队建设,储备园区中长期发展动力、发掘吸引创新创业人才、理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实现创新创业梦想等,并在 3 年之内培育 30-4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 年之内培育 20 家上市企业。
二、大赛工作任务
(一)建立园区创新创业大赛常规机制,打造“松湖杯”
创新创业大赛品牌
通过首届松山湖(生态园)创新创业大赛,建立一年两次大赛赛制,建设创业大赛网站系统,常年受理项目参赛,并以此作为园区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库。同时,统一创业大赛的组织机构和渠道,集中资源打造“松湖杯”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原则上管委会不再举办其他类型的创业大赛,并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对接。
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并实施一年两次大赛赛制,建设创业大赛网站系统,常年受理项目参赛,对入库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松湖杯”创业大赛品牌。
(二)全面梳理园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创客)
服务体系
针对园区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等,全面梳理现有支持政策、载体、服务部门及联系人,既为创新创业大赛优质项目入园提供服务,更为项目入园提供常态化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及园区现有支持小微型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等的政策、载体、服务部门及联系人,并进行实时更新完善,对服务诉求及时、有效响应。
(三)建立园区科技金融服务专家库
主要依托园区现有资源,甄选出知名创投人士、科技金融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科技服务代表、资深媒体人士等组成的园区科技金融服务专家库,既为创新创业大赛出谋划策,评审优质项目,更作为园区智囊团,为园区科技创新工作出谋划策。
主要工作任务:甄选科技金融服务专家库,下设专家库办公室在创新科技局,制定专家日常交流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园区科技载体联动机制
以园区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为契机,建立园区科技载体联动机制,打破发展的“孤岛效应”,既加强单兵作战能力,更强调军团式发展,打造松山湖科技孵化品牌。
主要工作任务:通过分赛的竞合关系,加强科技载体的相互了解,建立园区科技载体俱乐部(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通过市场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互动活动。
(五)建立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挖掘培育工作机制
通过大赛遴选出的获奖企业(项目),要求其以书面形式承诺尽快申报认定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园区科技部门据此开展后续跟进服务工作。
三、大赛口号
创新驱动 圆梦松湖
四、大赛组织机构(具体名单以当年大赛指南为准)
(一)大赛组织委员会
由管委会相关领导及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二)主办单位:松山湖(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四)协办单位:当年园区内参与承办大赛的平台机构等。
(五)合作媒体:科技时报、南方日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1 世纪经济报道、亚太日报、东莞日报,南方新闻网、中国科技网、中国科技传媒网、东莞时间网、东莞阳光网等。
(六)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知名创投人士、科技金融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熟悉企业运营的技术专家、科技服务代表、资深媒体人士等构成,由大赛秘书处统一负责邀请。
(七)大赛秘书处
大赛下设秘书处,承担大赛的品牌策划、宣传推广、组织协调、项目评审和具体事务工作。
五、大赛章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大赛分为企业组、初创团队(创客)组进行比赛,报名参赛的项目须符合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的“4+1”产业门类。其中,企业组参赛条件是:
①全球范围内拥有创新性、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②应符合松山湖“4+1”产业政策,拥有合法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③上年销售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初创团队(创客)组参赛条件是:
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或个人(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或个人)。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创业团队(个人),与其他企业并无产权纠纷。
(二)赛事安排及流程
1、赛事安排。大赛分为若干个分赛、一个创客大赛及总决赛。分赛由园区科技载体组织完成,创客大赛由园区创客平台联合组织完成,单场分赛及创客大赛最低需发动 40个项目报名参赛,如未够数 与其他分赛场合并举办或发动项目参加其他分赛场评选。按照不超过 20%的比例评选单场比赛获奖项目,并推荐参加总决赛。总决赛由管委会组织完成。
2、赛事流程。所有报名项目须在大赛官网完整、准确、真实填写参赛相关信息。报名截止期后,赛事主办方根据参赛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确认。分赛及创客大赛评选出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后,参加总决赛,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三)评审要求
1.各赛场主要依据大赛组委会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选,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晋级的优胜者应代表分赛场的最高参赛水平。
2.各赛场应组建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以创投资深人士为主、也可包括熟悉企业运营的知名创业企业家、行业技术专家等,同时将每场不同的评委名单报大赛组委会进行备案。
3.评分结果须现场公布,评委打分及评价意见应以电子数据或纸质形式妥善保存,并作为企业申请政府有关支持的依据。
(四)评分标准
按照企业组和初创团队创客组分别进行评分。其中: 企业组评分标准主要是:1、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性或先进性;2、目标市场状况(成长性、竞争态势等)、3、上下游整合能力;4、典型客户;5、团队评价(成员搭配、行业经验、执行能力等);6、财务状况及盈利预期(未来三年);7、现场表现(展示方式新颖性、陈述清晰程度、演讲表现力等);8、融资方案(资金需求、使用计划、股权出让比例等),共计8项,每项各10分,总分80分。
初创团队创客组评分标准主要是:1、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性或先进性;2、目标市场状况(成长性、竞争态势等)、3、上下游整合能力;3、团队评价(成员搭配、行业经验、执行能力等);4、现场表现(展示方式新颖性、陈述清晰程度、演讲表现力等);5、成功案例(典型客户开发状况);6、财务预测(未来三年)及融资方案(资金需求、使用计划、股权出让比例等),共计6项,前4项各10分,后两项各5分,总分50分。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奖金池 610 万元)
1、企业组(10 名,总奖金 260 万元)
一等奖 1 名,奖金人民币 55 万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人民币 3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人民币 2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优胜奖 4 名,奖金人民币 15 万元/名(奖杯、证书)
2、初创团队(创客)组(10 名,总奖金 170 万元)
一等奖 1 名,奖金人民币 35 万元(奖杯、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人民币 2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人民币 15 万元/名(奖杯、证书)
优胜奖 4 名,奖金人民币 10 万元/名(奖杯、证书)
3、赛事合作奖(总奖金 180 万元)
针对园区承办创新创业大赛和创客大赛并推荐优质项目的平台和机构,每个平台机构补助 15 万元(初步预计 12个分赛场,共 180 万元)。
4、奖金领取。大赛结束后,如已在园区注册并进驻园
区办公的获奖企业、初创团队(创客)凭相关证明,15 个工
作日内在园区财政部门领取奖金。如尚未在园区注册的,待
完成注册并进驻办公后,即可凭相关证明 15 个工作日内领
取奖金。
六、大赛支持政策
(一)资金及人员后勤保障支持。此次大赛资金需求为奖金及承办费用等两部分,总计人民币 790 万元。其中,奖金 610 万元。承办费用主要是设计制作费、宣传费、技术服务费、会务费、培训及评审费等五项费用,约 180 万元,相关费用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大赛期间需管委会工作人员 3 人主要负责此事。
(二)资本对接。组织园区内外 PE、VC 机构与优秀参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获奖项目)进行对接。
(三)创业空间。对获奖的企业和创业团队入驻园区办公载体,园区配合给予办公场地安排,并享受园区政策支持。
(四)创业服务。对进驻园区的企业和团队,给予园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创业培训、管理咨询、导师辅导、专利申请、创新资源共享、专业展会、国际交流及人才招聘等配套服务。
(五)推荐上报。以管委会名义将获奖项目推荐上报参加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
七、赛程安排:(详见附件)
八、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实施一年后将配合财政部门进行绩效评价,视评价结果,对工作方案进行完善。
(二)本工作方案实施期限为三年。
